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2019年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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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学校公用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项目实施情况

1.推进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按照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足额拨付公用经费的投入机制。根据保财教【2018】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补助经费预计数的通知》文件精神实施。

2.资金用途及目的。资金用于学校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正常运转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按冀财规【2019】22号《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总投入金额4514万元。2.项目金额分春秋两个学期分别下拨到125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春季学期下拨2249万元,秋季学期下拨2265万元。3.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冀财规【2019】22号《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管理。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严格按照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及财务相关制度要求执行,按时足额拨付金额到学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资金按时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使用效率,我区于2019年12月15日至2020年1月10日组织相关人员对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小组通过实地查看会计账薄、会计凭证、座谈、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收集、汇总、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和打分。评价小组通过对该项目绩效评价,认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预定目标明确、合理,项目在对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工作、完善公用经费管理政策体系,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促进教育公平等社会效益方面产生了较好的效果,综合满意度高,经综合评价分析,项目综合得分98.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4514万元列入了2019年部门预算,经费投入合计45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覆盖125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平均受益学生52586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等方面的支出,推进我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严格按冀财规【2019】22号《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票据资料齐全,手续完善。

三、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拨付工作,保证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学校,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群众满意度高。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涉及的学校点多面广,部分学校领导和业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