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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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3部队因保管不善,将保满国用(91)字第1306210002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51043部队

2021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