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发布:
- 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时间:
-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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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内各类用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我区企业守法诚信用工,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保定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保人社发〔2020〕1号)及保人社函〔2020〕54号有关规定,为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企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选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书3份;
4.2020年6月、11月、2021年5月份的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
5.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凭证;
6.招用劳务派遣工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7.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1份多页的加盖骑缝章),报送的材料不得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审核后一律销毁,不予退回。
二、报送截止日期:8月30日
三、材料报送地点:满城区中山路138号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我局将根据企业提交的资料,并结合参评企业诚信档案记录,按照标准划分为A、B、C等级。同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参与评价的企业中推荐5家A级企业,参加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企业评选。
联系人:黄志军
联系电话:0312-7028386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