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告知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
-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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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市监字〔2021〕41号
本公告所列126户公司(详见附件1),经调查核实:上述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46户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2),经调查核实:上述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3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3),经调查核实: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对上述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依法公告送达。所列企业收到本公告后,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或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7198751
附件:
1.2019、2020年长期未经营公司拟吊销名单
2.2019、2020年长期未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拟吊销名单
3.2019、2020年长期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吊销名单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