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
- 满城区财政局
- 时间:
-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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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履行职责,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
健全法治财政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满城区法治财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股室的“责任清单”,为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工作,将法治财政建设列入全年重点工作计划,与财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一是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规范了文件的公开、登记、编号、印发程序,切实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进一步提高文件制定质量。二是严把文件审查和备案关。根据财政工作特点,加强对财政与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专项资金使用超范围、财政政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等问题的审查。
2.扎实做好文件清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产权保护、排除限制竞争等三轮专项清理和一轮全面清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根据《河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河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河北省财政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从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三个方面全面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情况,动态调整“1+18”制度体系,及时更新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抽查事项等清单,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扎实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网络线上培训,按要求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四)强化对财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财政安全运行
1.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出台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追责办法》,大力推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式的监督全覆盖体系和长效机制。
2.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预算公开。二是全面公开财税政策。三是回应公众关切,扎实做好申请信息的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依法受理、审核、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
3.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三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企业和社会公众举报投诉违规收费问题渠道。
(五)创新学法用法方式,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把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摆在首要位置。第一时间成立宪法学习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传达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宪法课。结合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宪法学习宣传贯彻的重点内容、完成时限,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具体人员,使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成为全局上下的共同任务。
2.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方面,明确学法计划。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计划内容,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课题,并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另一方面,注重集中与自学相结合。局党组书记及时向中心组成员推荐包括重要法律法规在内的自学内容,每人每周自学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个人学习笔记,在全面系统学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同时,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两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心组成员逐一发言,交流学习体会和认识。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教育。一是分批轮训。按照“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的要求,分两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全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了轮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打算
深入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2020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高质量财政建设,一手抓财税体制改革,一手抓法治财政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推动完善财政立法体系,从源头控制法律风险。二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涉法涉诉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优化举报、投诉办理程序,区分情况处置,减少后续风险隐患。加强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交流联系,构建常态化多层次的沟通机制。三是善用多种行政手段,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四是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文件起草、征求意见、法制审查、局内核稿、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程序,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通过严格审查,促进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提高文件质量,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五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推动“七五”普法纵深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执法单位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结合财政业务,积极举办依法行政相关培训班,完善以案释法模式,全方位做好财政干部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学习宪法、尊崇法律的良好法治氛围,促进财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