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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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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事项涉及的各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报区政府研究。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决策

承办部门

计划时间

1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1-12月

2

《保定市满城区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商务局

2021年1-12月

3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市定2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发改局

2021年1-12月

4

《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村庄巷道硬化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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