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胜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发布:
- 满城区融媒体中心
- 时间:
-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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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区委书记刘永胜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调研座谈会、依法治市第五次会议主要精神,并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调整名单,《法治满城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保定市满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传达了省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指引(试行)》和《保定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保定市满城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中共保定市满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
刘永胜要求,要坚持一个统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满城建设全过程。要突出关键内容,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速向纵深拓展。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打造“智慧政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活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深化。要夯实基础保障,在扎实开展法治社会建设中广泛凝聚法治共识。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要强化执行落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考核,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和各项部署落实落细。
苏淑静 刘东岳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