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省级层面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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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省级层面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是:

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涉及2个矿区。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导出的矿区范围,储量评审备案文件确定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探明储量的2个矿区名单

  序号

矿区名称

  1

满城县神星冶金用白云岩矿

  2

满城县石板山饰面用板岩矿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