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2-10 0 缪志义 冯卫东 因保管不善,将S2010073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卫东 缪志义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