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 发布:
- 满城区气象局
- 时间:
-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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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降水量和减轻冰雹灾害,保证我区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
满城区南韩村镇南辛庄村、神星镇石板山村、坨南乡岭西村、刘家台乡刘家台村、刘家台乡大平台山。
三、作业工具
37高炮,RYI型火箭,碘化银烟炉等。
四、安全要求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高炮、火箭发射架周边6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周围10公里范围为落弹区,作业期间会有弹残骸落地,凡有发现或捡到者,报当地派出所或满城区气象局,不得私自藏处。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注意人身安全。
联系电话0312—7071193。
特此通告。
保定市满城区气象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