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发布:
满城区气象局
时间:
2022-02-23
浏览量 0

为充分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增加降水量和减轻冰雹灾害,保证我区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

满城区南韩村镇南辛庄村、神星镇石板山村、坨南乡岭西村、刘家台乡刘家台村、刘家台乡大平台山。

三、作业工具

37高炮,RYI型火箭,碘化银烟炉等。

四、安全要求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高炮、火箭发射架周边6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周围10公里范围为落弹区,作业期间会有弹残骸落地,凡有发现或捡到者,报当地派出所或满城区气象局,不得私自藏处。望广大群众互相转告,注意人身安全。

联系电话0312—7071193。

特此通告。

保定市满城区气象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