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3-07 0 陈雄因保管不善,将S201608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