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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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指导下,局党组紧抓依法行政不放松,全局上下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以法治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上级要求,召开局务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让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做到了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和人员到位。
二、加强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制定了学习计划,建立了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把中层以上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龙头来抓,积极倡导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等。坚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采取集中学习、专家授课、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了全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三、科学审批,严格执法,依法推进专项整治
一是严把“一书三证”审批关。认真落实“规委会”和城乡规划分级决策审批机制,实施专家论证制度,对新审批项目严格把关,全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1项,审批面积136577.87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项,审批面积362068.32平方米,办结率100%;出具规划设计条件14项,办理4宗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
二是加强对建设工程的批后监管。根据区政府《关于明确规划执法权限强化执法责任的通知》《满城区住宅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长效机制》要求,加强日常巡查频率,做到一周内对已审批的在建项目巡查和监督检查一次,基本上杜绝漏查和查处不力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从严推动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共下发我区2020年土地例行督查定性不真实问题10个,面积65.1亩,现已全部整改到位。2016年至2019年土地督察违法占地问题整改工作,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北京局下发我区违法占地剩余未整改问题14个,面积324.79亩,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以卫片执法为契机,从严推进乡镇执法工作。报请区政府印发了《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强化基层组织监管作用对新增违法用地行为“零容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进乡镇的执法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挖湖造景、非法用地采矿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对发现问题图斑及时下发督办函跟踪督办,同时对各乡镇违法图斑的整改工作进行排名,充分调动各乡镇执法和整改的主动性。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图斑169个,面积1977.2亩,耕地面积690.69亩,经内业研判、外业核查,市级第三方验收后确定我区违法图斑35个,面积173.56亩,耕地面积60.86亩,全市排名第十二。期间,编发简报5期,发送督办函59件,情况通报9期,确保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权限下放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四、解决社会关注问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和答复。2021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个,涉及合理规划土地、加强漕河沿岸土地治理、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矿山企业转型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土地储备、加快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我局对每个建议和提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按照业务分工,分门别类落实到有关股室。通过上门面谈进行沟通,征求意见,认真审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反映的问题,在充分吃透建议和提案内容的基础上,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进行书面回复。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依法办理,满意率百分之百。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行政复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自然资源重大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进行论证和修订,协助局机关办理有关法律事项。完成行政应诉3件,行政复议4件,参与或代理信息公开6件。
三是规范信访工作。全年共计接收举报信20余封;接待来人、来访101人次;接收省、市、区上级批转单47件; 省厅、部、市级12336土地违法举报线索12件;12345市长群众热线转办单220件;网络后台转办21条;接收河北省阳光信访转办22件,累计接收322件次;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反馈率达100%,其他结案率达97%,满意率90%。
五、完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扎实有效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完善了《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事前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中公示主要是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活动中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对行政执法结果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二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对个人罚款1万,法人罚款10万的在司法局备案,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提高执法水平,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
三是合理审查评估。对重大事项、规范性制度,全部由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政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时,领导班子成员及法律顾问共同审核,确保行政工作的合法性。
六、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及市场公平竞争制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更加完善。一是根据《满城区“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二是根据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权力清单,梳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是借助全区信息平台,逐步将我区辖区内自然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建立企业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四是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区分职能、范围纳入名录库,并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五是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和规范化,每月对“双随机”监管工作部署情况进行月通报,每季度对监管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将监管结果录入“双随机”系统。六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加规范。自查2021年以前出台的发文,严格规范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并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对矿山恢复、土地储备中心等27个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目前已经全部通过省市验收。
七、以学促用,普法工作全面推进
“八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家、省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让全社会熟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了解自然资源现状,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自觉性,努力营造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培育具有自然资源管理系统特色的法治文化。
在“6·25全国土地日”和 “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网站发布有关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案;二是在局机关大楼、城区主要街道、乡镇政府所在地悬挂宣传标语;三是在广场等繁华重要场所,摆设法治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标语500余条,接受群众咨询,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专场咨询宣传。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
开展乡镇执法人员集中业务培训1次,乡镇执法人员现场培训2次,视频集中培训5次,大大提高了乡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网络培训2次,考试共计150多人次,并已经全部完成执法证换发申领工作。12月份对全局人员进行了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2022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按照法治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建设,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中的作用。认真做好涉诉案件的沟通协调工作,督促单位按规定提交应诉复议材料。
三是抓好监管工作。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把好规范性文件出台、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卷宗审核等关键点,强化依法行政。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