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2-04-01 0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保定市满城区坨南乡卫生院因保管不善,将保满国用(2001)字第13062105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保定市满城区坨南乡卫生院2022年 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