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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定市满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
满城区供销合作社
时间: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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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3号)及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1号)等文件要求,202242日,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目前,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已初步建设完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出台了我区《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进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根据今年3月2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坚持服务三农宗旨,以服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为要求,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以构建权责明确、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交易管理服务体系为主要内容,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目标任务。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为农村资产资本化、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民增收多元化提供优质服务和制度保障,促进农村要素资源有序规范流转,确保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有效提高农村社会现代化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顺利实施。

进场交易范围。明确了十二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品种。特别明确了六类“应进必进”的交易范围。

重点工作。明确了今年重点工作,(一)进场交易。自2022年3月1日起,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等6类农村集体产权“应进必进”,确保场外无交易(二)完善体系。一是明确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来源。二是2022年3月底前,全区完成乡、村两级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服务站、点要达到“四有”标准(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三)加大宣传力度。明确了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加强培训。明确了6月30日前,对全区所有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保障措施。(一)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领导小组。(二)分工合作。区供销社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建设与运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具体工作的指导。(三)督导追责。区政府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纳入2022年督查工作要点和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年底考核,并以季度为单位对各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彰先策后。区纪委监委将“应进必进”情况纳入廉政监督范围,对有关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出台意义

(一)维护财产性权益。通过公开、公正、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杜绝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为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创造农村的社会和谐和稳定营造了公正、公平、公开的产权交易环境。

(二)促进改革成果的应用。《实施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良好途径。

关联文章: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