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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满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人员明细表(县级)》的解读

发布: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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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9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定市满城区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并进行了网格划分,在满城区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具有生态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生态环境监管任务。一级网格长由区长担任。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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