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审批事项赋权下放至乡镇的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 时间:
-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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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省机构改革要求,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深化乡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满字〔2020〕3号),根据《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2020]-24)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便民利企工作开展,更好地为群众、企业服务。自2020年9月1日起,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等六项审批事项赋权下放至乡镇。由各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等六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
本次赋权下放的事项有:
1.小餐饮登记证核发、延续
2.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延续
3.护士执业首次、延续、变更、注销注册
4.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5.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6.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
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8月31日